你好,我是28岁的仙道彰

 


早上起来,晃到洗手间,习惯性照照镜子。先弯过腰,把脸凑到贴玻璃,仔细去看镜子里那双眼睛,——每次在自己的瞳孔里看到自己,总让我觉得很有趣,不自觉地荡漾出一点笑意。然后站直身体,用手把刘海全部撸起,端详完整的脸,完整的笑容,感觉自己很喜欢自己。

岁 月的痕迹,要仔细找总是有的。比如从前乌漆黑的瞳孔,一点一点地转淡,变成现在的深赫色。从前机灵淘气的眼神,一天一天收敛,变成现在的沉稳含蓄。从前还 梳过朝天发,就是用发胶把头发全部立起,很多人都说那头型活象扫把,很好玩吧。其实当初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,只不过因为刘海倒下来,老是有几根头发蹭到眼 睛,痒痒得实在很难受,一怒之下产生的动机而已。结果这就成了我“天才仙道”的招牌,而且夏天尤其的凉快,于是觉得也蛮好,毕竟这世上不需要用头发来修饰 脸型的人能有多少呢?我就不需要。

你想说我自恋是吧?说 吧说吧。我自恋又不是一天两天了,说我自恋的人还少吗?从前我就确信,现在我更加确信,神一向都很宠爱我,——那我还凭什么不喜欢自己?现在不梳那种发 型,只能证明我比从前更懒了,弄个头发要弄半小时,实在不符合懒人的天性。所以,痒就痒吧,反正又不会死。

今天的心情很好,于是我对镜子里的人说:嗨,你好,我是28岁的仙道彰。镜子里的人偏过脑袋看我,眉毛一扬,眼神中流露出一点好笑的神气,象在回答:对啊,从今天起28岁。

在 自问自答中洗漱完毕,晃去厨房弄早餐。从前很少吃早餐,因为读书的时候天天睡过头,冲出家门一路跑去上课,总不能叫我边跑边吃吧,我没这种超能力。现在我 做自由职业,再没人强迫我照九晚五,家里的闹钟老早没电,爱睡到几点是几点。既然有的是时间,就该用来好好伺候自己,对吧?

现在的我,有套宽敞的单身公寓。厨房的窗很大,定做的橱柜线条优雅,绝对没有一点油烟气,干净到不可思议。朋友来的时候,百分百认定此处禁止通行,永远对我说:你肯定/绝对/从来/不做菜!我总是微笑不语,于是他们缺省地当我默认。

—— 怎么可能呢?我的消费观一向理性,肯为装修厨房、定做橱柜、购买品种齐全、品质一流的炊具花那么多钱,就是因为我喜欢做菜还见不得厨房不干净。我从前的胃 口很好,现在也不错,但吃得多并不意味着我觉得好吃,事实上我的味觉神经要比大多数人挑剔,世上没有人能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口味,所以为了享受吃饭,我爱 上厨房。当然以上种种,我绝不会在朋友面前辩解说明,因为他们会很好奇,我却懒得给他们做菜。

除了厨房,我还定做了床垫。床架可以随便买,只要式样简单,尺寸够大就好。但是,床垫绝对马虎不得,它直接关系到我的睡眠质量,也就是说,直接关系到我三分之一的人生。

卧室的窗帘要挑最厚的那种,坚决捍卫我白日做梦;客厅的窗帘要挑薄纱的那种,透得进灿烂的阳光,也能阻挡别人的视线。我从来不拉窗帘,每天拉来拉去的有多麻烦,看它们安静地存在于那里,照顾着我的生活起居,我想,还是窗帘最了解我。

一 般来说,吃过早餐,休息半小时,就到我的篮球时间,当然具体几点就要看我的起床时间,再往后顺延。当初买这套公寓的时候,就看好了附近的小球场,散步过去 也只要5分钟,很是方便。除了下雨天,我每天打篮球的时间不会少于2小时,这好象是从18岁那年开始养成的习惯,到今天刚好整整10年。也许不只是习惯 吧,我真的很喜欢打篮球,喜欢自己轻巧地离开地面,喜欢橘黄色的篮球划过湛蓝色的天,喜欢那道纯粹而优美的抛物线,百看不厌。也喜欢在太阳底下出一身大 汗,每次都可以蒸发掉身体里多余的潮湿,心情干燥得一尘不染。

是 的,打篮球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喜欢的事,可能是我这个喜新厌旧的人唯一不变的执着,所以我绝对不要把它变成我的职业。“干一行怨一行,”这个道理人人都懂。 为了吃饭,你必须要每天重复做同一件事情,无论心情怎样、意愿如何,都必须要去做。不想做也要做,这跟被人强暴没什么区别,就算那个人是你的爱人好了,你 能高兴得起来吗?只要存在这种不愉快的可能性,我就不愿意拿我的篮球,拿我一生一次的爱来冒险。我只为纯粹的喜欢打篮球,每一次都打得很快乐,快乐的时光 永远都不会嫌多,所以我想,我这辈子一定会永远喜欢打篮球。

但 是,今天有点例外。也许今天,会有个人来找我做一对一的篮球比赛,我可不想过早地浪费体力,失掉胜算。我说“也许”,是因为这场比赛约定的时间,是10年 前的今天。10年了,足够一个哇哇坠地的婴儿,长成一个10岁的情窦初开的小孩,人的思想变化有多大的差距?10年不曾见面,也没有一点联系,我当然无法 猜测/判断/推理/他现在的想法,而且我也懒得去想。反正,又不能欺骗自己说我忘了,然后抬脚就出门,我知道骗谁都可以但是一定要对自己诚实,所以今天这 一天,就算是耗在等待上吧。

无所谓,我有的是时间。挑上一张CD,沏一壶高山云雾,茶里加上几朵雪梅。我这大男人泡茶要放梅花的“烂习惯”,已经被某个姓相田名彦一的记者,散布到路人皆知的地步,早落得亲者痛、仇者快的下场。可我就是喜欢这种冬天寒冷的香气,也没打算为任何人委屈了自己。

真 正麻烦的是,总有些认识不认识的人,其中女性居多,隔三岔五地送这种泡茶用的雪梅花给我,成盒成箱也就算了,成堆成吨就实在太过分了。因为每次都要原封不 动地退回去,数量一大,运输费就上升,我当然会心疼这种莫名其妙的巨额开支不是?害我在自家大门上,挂牌昭告天下,统统拒之门外,无端端又落人笑柄、遭人 痛斥无数次。

放在从前,我多半想也不用想,就会收下这些 纯属多情的礼物,或许还会无意识地记住其中绝大多数人的长相和姓名。可人确实是会变的,就象10年前的某一天,我半夜一觉睡醒,突然发现自己很厌倦高朋满 座、热热闹闹的气氛,突然很渴望一个知己、相伴清谈的感觉,你叫我有什么办法?有人能在一夜之间青丝成白发,而我,只不过是在一夜间之少年老成罢了。

所 以,我宁愿象今天这样度过自己的生日,一个人窝在沙发上晒晒太阳,听听音乐,可能有点冷清,但是绝对没有麻烦。手边渐渐凉下去的暖茶,散发着一种象冬雪一 般寒冷而又清新的香气。那香气很淡,经过空气到我的呼吸,就只剩下一丝一线。它如果强烈,我还可以忽略不计,或者抵抗到底,可这么隐隐约约的,反倒挑拨起 我的心绪。可见,我果然是有犯贱的毛病。

人犯贱的时候, 就会开始回忆。因为回忆里,都是从前最美好和最糟糕的事情,两者都巨毒无比。所以一般来讲,回忆只能产生两个结论:1,我过得没有从前好;2,希望他过得 比我还糟糕。但我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,因为10年来这淡淡的香气,永远只挑拨我对某个人的记忆,这段记忆不仅七零八碎,而且已经翻箱倒柜过很多次,多到连 我自己都很难把那些散乱的片段塞回去,甚至无法判断其中哪些是真实发生过的,哪些又是我在历次回忆时,因自己的心理需要,而添油加醋的。我天生想象力就充 沛,这又不是什么缺点。

我的记忆里有个永远17岁的少年,他一头漆黑柔软的头发,剪出长长的细碎的刘海,总是不经意地挡到眼睛。某天,他跑来找我,非要跟我一对一,我凑到他面前,仔细看了看那双异乎寻常漂亮的眼睛,就答应了。对漂亮的东西,我一向没什么抵抗力。

可 每次看到他垂下的刘海,一丝丝抚弄他长长的睫毛,落到他的眼睛里,我就会条件反射地觉得自己的眼睛很痒很痒很痒,一直痒到我心里痒到脚底。痒又挠不到,真 是一种很难受的折磨,所以有次我终于忍无可忍甩掉篮球,然后左手一把拉过他,右手就把他的刘海全部撸上去,露出了光滑白皙的额头,一双干干净净的眼睛再没 有任何遮挡,刹那间竟荡漾起惊慌失措怯生生的目光,但他没有转移视线,依然静静对视着我的眼睛,下一秒,我感觉自己已经吻上了他软软的嘴唇……接下来的事 情我记不清楚,当然我可以说他的嘴唇抿得很紧,我是如何温柔地轻舐他、融化他,又或是如何粗暴地捻碎他、撬开他,这些细节完全取决于我事后的回想,每次想 起来都不太一样。

当然他长得很漂亮。我知道他很介意我说 这个,他一恼火就目露凶光,威胁我闭嘴,逼急了还会扑上来一口咬痛我的脖子,象大型猫科动物。所以我换一种方式表达,用手指来赞美他光滑白皙的身体,沿着 修长的脖子,抚摸性感的锁骨,滑上纤秀的肩膀,再到单薄的后背,轻抚一落到底,他敏感的身体会随着我的指尖激起一阵颤栗,脸颊一瞬间渗出绯红。最喜欢看他 漆黑的眼睛里,倔强一点点淡去,无辜的陶醉一点点浮起,然后,全线崩溃……我对他真的很温柔,可我毕竟没有同性之间的经验,所以有时候难免会弄疼他,他总 是死死皱住眉头,眼里闪过一丝妩媚的哀怨,不肯叫疼。只有在最深的放纵忍无可忍的时候,他才会低声呻吟,那种带着鼻音带着喘息的短促呻吟,似痛非痛,楚楚 可怜,让我迷乱在天堂和地狱之间……

是的,我曾经很迷恋 他,在我18岁那年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爱情,起码,迷恋是可以肯定的。我们一天24小时在一起,我给他做一日三餐,饭后他会去沏茶或是煮咖啡。做爱以 后,我常会凑到他耳边轻声细语,只是想知道他的感觉而已,他耳朵一红,吞吞吐吐,嘀咕几句,然后两个人就没来由的笑作一团,他整个脑袋都会埋进我怀里。很 多人说他冷漠孤僻,拒人千里,其实,只要你不去触犯他的“骄傲”和“独立”,再加上每天和他一对一,他是个很好养活、很好相处的孩子。以前有个红头发的管 他叫“狐狸”,这点我倒没有异议,狐狸是种很聪明很骄傲的动物,小小年纪就会被严父慈母赶出去自立门户,所以它们都很坚强很独立。我很喜欢狐狸。

我说过,在我的记忆里他永远17岁,因为他刚满18岁的那一天,也就是10年前的1月1日,我们分手了。不是因为天灾人祸,也不是因为他要去美国,更不是因为我们都太过骄傲,不懂珍惜。只不过是因为,我们个人的信仰不同而已。

虽 然篮球之于我们,都是一生执着的爱,可他爱的是胜利,我爱的是快乐,这决定了我们选择的道路相差十万八千里。进军NBA,站在总冠军的颠峰,是他的信仰; 只为纯粹的快乐打球,不让自己的爱变成“职业”,是我的信仰。如果是误会,还可以解开,如果是骄傲,还可以舍弃,但信仰之所以被称为信仰,就是因为我们下 了定义无返顾的决心,要把它贯彻到底。——所以我们没有争吵,没有挽留,没有拖泥带水,我们只是凝视着对方的眼睛,看到了同样的坚定不移,然后决定分手。

分手前他提出,10年后来我们来一场一对一。他说突然有点好奇,——我们选择了不同的篮球道路,究竟谁会走得更远一点呢?

用胜利来肯定自己的正确,那是他的评判标准。对我毫无意义。但当时我看着他孩子气的倔强眼神,仿佛看到了他第一次来找我一对一,于是我就答应了,并且选择了今天这个时间,和现在这个地点。

那 天,我们很有默契地同时转身离去,我没有回头,所以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回头。只是睡到半夜,我没做噩梦却突然惊醒,发现卧室的窗帘竟然忘了拉上。虽说窗外一 片漆黑,窗帘拉不拉都一样,可我就是觉得很不安,感觉象一个人赤裸裸地站在荒野里,就算没人看见,我还是觉得很不安,这种联想让我觉得很冷。很冷。冷得我 在被窝里颤抖。但我不敢起床去拉窗帘,离开被窝我怕会更冷,只好在漫长的不安里,焦灼的等待。从来没有那么渴望过太阳,给我一点温暖和光亮,好让我起床去 打篮球。从此以后,我的窗帘永不拉开。

他在我们分手的第 二天凌晨,搭最早一次航班离开日本。真是迫不及待。之后很长一段时间,我感觉自己身体里到处弥漫着潮湿的水气,象一块吸饱了水的海绵,所以我不敢笑,生怕 肌肉一皱起来,水就会被挤出来。我不停地打篮球,晒太阳,跑步,甚至拒绝喝水,但身体里的水气,依旧弥漫到让我难以呼吸。也许我没自己想的那么坚定不移, 只是他当时并没有给我再选择一次的机会。

人的一生不可能 只爱一个人,这个道理我懂,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。但在他之后我从未陷入过“迷恋”,因为心灵不再纯粹,不再天真,我就会下意识地设防,对一个人产生 好感的同时会附带判断,总是有所保留地投入自己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是我心灵从“简单”到“复杂”的分水岭,是人生命中被称为“童贞”的东西,美好、珍 贵、绝对没有第二次。

所以我认命,并且放纵自己变得更加 任性。为了自己的信仰,我已经失去了一个“唯一”,还有什么理由不把“信仰”贯彻到底?我懒得对每个人微笑,只在自己觉得开心的时候才会笑,对于可爱的人 我不会吝啬赞美,但对于白痴和麻烦也不会保留呵斥。我寻找所有让自己快乐的东西,并且很努力地去尝试,我花了很长时间让自己重新坚强起来。有几位朋友始终 在我身边给我支持和温暖,尽管有时候他们使用的方法很笨拙,也不见得完全明白我的心意,那有什么关系呢?我很珍惜。让自己快乐,顺便让自己喜欢的人快乐, 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。

然后,我吃得香,睡得好,大学毕业 以后,做FASHION DESIGNER。这点要归功于我大学时代的女友,她是个纤瘦高挑的短发女孩,性格沉静,眼光锐利,泡的云雾雪梅也很好喝。有天 她对我说:“仙道,你对美很敏感很挑剔很有想象力,而且你还有怪癖,每一点都适合做设计。”我觉得这是好主意。反正我需要要一份养活自己的收入,还有比较 自由的时间,每天翻着花样DESIGN,总比一成不变的工作要好吧?

虽 然刚出道的时候,日子不太好过,但这年头各行各业都流行走“偶像”路线,要我吸引媒体的注意,赢得公众的好感,这只是个时间问题。现在除了每年固定的春、 夏、秋、冬四季发布会,要亲自去巴黎打点,平日里琐碎的工作,都可以丢给助手和秘书,一个人在家画画草图,画不出来就出门打打球,散散步,钓钓鱼,看看 海,灵感自然出现。我有基本的敬业精神,但没太多的“上进心”,混得不错是因为,我说过,神一向都宠爱我。倒是每个月的几场业余交流赛,尤其是碰上有意思 的对手,让我兴奋得多。

这些年,我和从前一样,喜欢看 NBA联赛转播。看着看着,他出现的次数就越来越多,镜头里的技术动作,也越来越精准自如。后来,连他拍的广告也越来越多。上一个赛季,我终于看到他戴上 了总冠军的戒指,镜头从中景一直推到特写,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眼睛里神采飞扬的笑,那种金色的笑意,是他胜利时刻独有的喜悦表情。10年来我第一次给他发了 张贺卡,恭喜他的胜利,对于一个能够彻底坚持信仰的人,我很尊敬。而且只有那个时刻的他,看起来很象17岁的“他”。

平 常看电视里的那些专访,镜头里的人我不太熟悉。他说话比从前多,还学会碰到尴尬的话题就打马虎眼,我说过他很聪明,只要他愿意他什么都学得会。他的刘海剪 得很短,看上去很精干,他的轮廓变得硬朗,越来越有“成功男人”的霸气。他的眼神有时寒冷,有时孤傲,有时疲倦,有时还会敷衍了事。那些报章杂志上,报道 了他一次又一次受伤、疗养、禁赛、复出、转会、绯闻、等等,虽说这就是一个职业运动员的宿命,但我偶尔会想,他过得好不好,快乐不快乐,为了他的信仰,他 付出了多少改变了多少,因为这是我的评判标准。

把报纸放 到一边,发现桌上的茶都凉透了。无论多好的茶,凉了以后都一样苦涩。不情不愿地挣脱沙发的诱惑,我还是去换一壶茶吧。因为窗外突然开始下起蒙蒙细雨,看来 错过刚才那点晴朗的时间,我今天算是打不了球了。冒雨打球,让我马上联想起感冒发烧肺炎肺结核肺癌直到一块他活过28年安眠在这里的墓碑……我想我有点 “老”了,再说雨小也是冬天的雨。

端着茶从厨房走出来,门铃响。来了!

开门。

门外是一堆盒子,盒子上有个帽子,邮差的帽子。

“仙道先生,您的包裹”,邮差喘着粗气,但还是很有礼貌,“您看看您收不收,不收我顺便给您带回邮局。”

看过我门口那块告示,新旧邮差都会加上这一句,他们的服务真是体贴周到。我在邮差的帮助下,翻了一遍他手里的盒子,再翻了一遍他脚下的盒子,终于挑出一个,微笑:“这个收,剩下的辛苦你了。”

邮差露出一个早有心理准备的苦笑艰难地离开,我转身进门。

顺手把盒子放在茶几上,我窝回到沙发里,给自己倒茶。

盒 子上写的发件人,是我大学时代的女友。她比我小4岁,认识的时候她还是个高中生,现在去了英国的一家设计学院留学进修。我们交往了5年多,她很好。只可惜 太聪明,也太骄傲,于是某天我刚把茶杯拿到嘴边,突然透过水蒸气看到她忧伤而倔强的眼睛,然后听到她问我:“我是不是很象某个人?”我喝了一口茶,然后决 定回答她:“象。”她用冰冷的眼神,一直瞪着我,不说话。我没有辩解也没有挽留她,18岁的仙道彰没有挽留他,现在的我更不会。过了一会儿,我看她起身离 开,一次也没有回头。所以我猜想,当年他离开的时候,应该也没有回头。

她 象他。——“象”,就说明不“是”他。我承认,10年来,我总是会想起他,打篮球的时候会想起他,喝茶的时候会想起他,做菜的时候会想起他,做 DESINE的时候会想起他,看她的时候会想起他,偶尔做爱的时候也会想起他。一生一次的迷恋,燃烧在短短一瞬间,却注定会影响整个生命。可是,那又怎么 样呢?我迷恋的这个“他”,是17岁的流川枫,——所以,任何人都给不了我这个“他”,包括27岁的流川枫,他也一样给不了。

所以,我从不奢望,也不需要遗忘。

门口一阵蟋蟋嗦嗦的声音。我的沙发很暖和,还盖着羊毛毯,实在懒得动。蟋蟋嗦嗦的声音更响了。我回头。肯定是窗外有规律的下雨声和茶香催眠了我,时间发生了错乱。

门 开了,17岁的流川枫推着一个巨大的箱子,漆黑的头发被雨淋湿了,白皙的脸冻得有点红,皱着眉头使劲地把卡在门锁里的钥匙往外拔,拔啊拔就是拔不出来,气 得小孩子很火大。我忍住笑,走去他身边,握住他冰凉的手,轻轻转一下再拔,出来了。他瞪我一眼,杀气腾腾。是他自己配的钥匙,怎么能怪我?看着他又湿又冷 的样子,就忍不住心疼,马上一把搂过他塞到沙发里去,盖上毛毯,跑去浴室拿了毛巾,再回来抱着他,擦他头发上脸上的雨水:“饿不饿?想吃什么?”他乖乖不 动,让我擦脑袋:“随便。”“那先喝热茶。”“恩”,他一拿茶杯,喝一小口,眉头一皱,就知道他又要说那句话,浮起痞笑我就顺口给他对上:“你沏茶的水温 不对!”——可他说的竟是:“你沏茶的水温总算对了。”我的身体刹那间僵硬,松开抱他的手。

我 面前的这个人,不是17岁的流川枫。今天也不是他搬来我家的日子。可他瞪着我的眼睛,忽然闪过一丝孩子气的顽皮,谢天谢地,这个眼神还没变。27岁的流川 伸手一把扯过我手里的毛巾,低头仔细擦自己的头发,不看我。我在心里痛骂自己白痴白痴白痴白痴N遍,可是这个场景,每个细节都很相似,我又正恰好在想他 17岁的样子……我还是白痴。

真丢人,感觉自己脸上的温 度在上升,我决定在他抬头前,去厨房做饭。这个孩子每次都说“随便”,给他做什么他都会吃完,可如果他真觉得好吃,眼里就会有种暖洋洋的笑意。不对!这个 人是27岁的流川枫,我再次提醒自己。听见背后有脚步声,回头看到他端着茶杯走进厨房,背靠在墙上,边喝茶边看我做菜。这个人怎么看都是个高大俊朗的男 人,不是“他”!突然想起来,既然他不是“他”,那干嘛也带着那么大的箱子,用10年前的钥匙,开我家的门?就为了来找我一对一?……

“你装修了厨房”,他倒开口了。

“恩,很漂亮吧?”我没话找话。

“但你从不下厨,谁来都是速食面”,他的声音带着笑意。

“啊?”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。

“你定做KING SIZE的床垫,但从不让人过夜,你只喝云雾雪梅,但一定要自己买,你每天打篮球不少于2小时,但绝不参加职业比赛,你一年四季不拉窗帘,家里不允许有人抽烟,所以很多人说你越老越古怪,”他的声音笑意更浓。

我知道他现在说话比以前多,可没想到会多那么多!还说那么顺口!我放下菜刀一回头,似笑非笑:“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看报纸杂志的?”

他轻轻一笑,气定神闲:“相田小姐每个赛季都来给我做专访。”

又是个“相田”家的人!光认识一个相田彦一就够我烦!我问:“她还没嫁人么?”嫁了就不用姓相田了!

“嫁了,可她说要一辈子做自己,”他漆黑的眼睛还是那么锐利,“还说这话是你对她说的。”

大概是我,10年前说的……

他突然放下茶杯,走过来推开我,然后顺手抄起菜刀就切下去,——看到雪亮的刀锋紧贴他纤长的指尖,他是一下一下干脆利落,我可是一下一下心惊肉跳!眼睛不眨地看了一会,还好,他的刀功竟然真的很娴熟,手势绝对专业。

我笑出来,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任何人恐怕都很难想象他这种“只为篮球而生”的人拿菜刀的样子,实在是太可爱了:“你很有做菜的天分啊,考虑一下改行做厨师怎么样?”

他竟没有冷哼,也没骂白痴,头也不回地沉默了一会,突然答非所问:“那天,我回头了。”

“哪天?”话一出口就明白他说的是哪天。

他回过头来,冷冷地看向我:“我看着你头也不回地离开,”他冰冷的眼睛,掀起了愤怒的倔强的波澜,还漂浮着一丝淡淡的哀伤,彻底刺痛了我的眼睛,这就是他当年看我离开时的眼神吗?他说,“所以我想,你竟然比我还坚持!”语气里竟然有点刻薄的自嘲。

我说不出话,真的说不出来,早已蒸发掉的那些遥远的水气,又向我逼过来,熟悉而浓郁的气味让我无法呼吸。

“当时我跟自己打了个赌,”他死死地瞪着我,“如果我能在10年里完成我的目标,我就来看看你的信仰到底有什么好!”那个孩子气的赌气眼神是我熟悉的,让我一瞬间有点安心,然后,再一次看到了他拿总冠军时刻的金色笑容,——他说:“我嬴了!”很得意。

那个笑容是如此璀璨美丽。我感觉身体里所有的潮湿都在往上冲,快要溢出眼眶,下意识地一把将他拉进怀里,头枕过他的肩膀,不想让他看到我汹涌的泪水,那是10年前我离开的时候,翻腾在眼里,流淌过脸颊,让我不敢回头的泪水。

他轻轻地回抱我,在我耳边用很温暖的声音说:“对于爱和一对一,我一直都比你坚持。”


—— 由贵瑛里 Yuki Eiri
   2003/5/20